​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员工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作者: 时间:2023-06-12 点击数:

(一)资助对象:应征入伍义务服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复学的高等学校员工,包括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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